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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与6人相亲并索要巨额彩礼,“我想找个好人嫁了”

发布日期:2024-09-02 05:56    点击次数:165

四年多时间

李萍隐瞒已婚的事实

经媒人介绍

先后与6人相亲

并通过索要彩礼以及索要或借款的形式

骗取钱财51万余元

到案后

李萍辩解:

“我相亲的目的,

一是想借钱给我女儿治病,

二是想找个好人嫁了。”

她成为4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2021年11月初,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灵璧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对灵璧县法院当年上半年所办理的执行案件进行重点法律监督。

在审查灵璧县法院冯庙法庭办理的原告卓强与被告李萍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案有两份裁定书用的是同一个裁定号,但裁定内容却不同,并且法院终结执行的理由,均是被告李萍无财产可供执行和联系不到其本人。这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警觉,其中恐怕有蹊跷。

此后,通过对灵璧县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大数据排查,检察官发现在另外3起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件中,李萍均为被执行人。法院对这3起案件所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不仅时间较集中,而且都是因为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李萍或没有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

这么多异常点,被执行人李萍是否存在骗婚的可能?为查明真相,灵璧县检察院依职权对这4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予以受理审查。调取了李萍在灵璧县法院的全部案件卷宗后,检察官决定重点调查核实两个问题:

一是李萍的婚姻状况;二是李萍与4个案件的原告卓强、邓锁、李雷、王报之间的关系。

2021年12月3日,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李萍结过两次婚,第二次结婚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至此次调查取证时该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4名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中均记载,给付了李萍大额彩礼,且给付时间上有重合。检察机关通过对卓强等人进行询问,4人确认,李萍以相亲为名与4人相处,收取彩礼,还以各种理由向4人索要过钱财。

检察机关认为,李萍在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已登记结婚的事实,骗取多人彩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犯罪。灵璧县检察院遂将李萍涉嫌诈骗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2年2月8日,灵璧县公安局以李萍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

公安机关立案后,灵璧县检察院民事办案检察官及时跟进线索处置情况,了解侦查进展。

结合侦查情况,灵璧县检察院查明,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李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相亲为名,向卓强等4人索取彩礼或者以看病、买衣服、亲戚要用钱等理由借款约31.7万余元。后李萍均以各种理由不再和4人见面并拒绝结婚,也不返还彩礼借款,从而引发了4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

从2018年1月起,卓强等4人因与李萍婚约财产纠纷相继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彩礼或借款。法院经审理,对其中3起案件予以调解结案,1起案件由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

以卓强案为例,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李萍与卓强认识后,与卓强订婚索要彩礼、接受见面礼等6万元。李萍还以给自己和小孩买衣服、看病、手机欠费、弟弟的车被扣、妹妹借钱等理由,从卓强处获得3万余元。后卓强悔婚,向李萍索要,李萍退给卓强1.08万元。

2020年3月,卓强以婚约财产纠纷向灵璧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萍退还彩礼钱。5月9日,灵璧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协议主要内容为李萍自愿分期偿还卓强6万元,卓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后来,李萍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卓强便向灵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灵璧县检察院正是从这起申请执行案中发现了监督线索。

在皖北农村,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是婚俗之一,但当“结婚”被他人当成诈骗钱财的手段或者女方索要“天价彩礼”,就会让婚姻变了味。灵璧县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以促使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得到纠正。

2021年12月13日,灵璧县检察院就卓强与李萍婚约财产纠纷调解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指出李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9年7月开始以婚约诈骗卓强6.64万元,涉嫌婚约诈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所以,检察院对卓强案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至2022年10月,灵璧县检察院又相继对邓锁、李雷、王报与李萍等3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采纳建议协同保障民生权益

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灵璧县法院经审查,先后裁定对4案予以再审。再审期间,办案检察官多次跟进监督,加强与法院承办人的沟通交流。

双方对如何处理“刑民交叉”案件达成共识,认为应坚持“同一事实”标准,4件案件中,原审被告李萍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原审民事诉讼的事实与刑事犯罪为同一事实,原民事纠纷已经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畴。

4起案件分别再审开庭时,李萍均没有到庭。出席再审法庭的检察官向法庭出示了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以证实李萍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亦已立案。4名原审原告也都当庭表示,希望追究李萍的刑事责任,并愿意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2022年10月14日,灵璧县法院就原审原告卓强与原审被告李萍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认为,涉案经济纠纷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原审原告提起的诉讼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应予驳回;原审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属法律适用错误,应予纠正,遂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卓强的起诉。

至2023年2月,灵璧县法院又先后对邓锁、李雷、王报与李萍等3起婚约财产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裁定书,驳回邓锁等3人的起诉。

“我相亲的目的,一是想借钱给我女儿治病,二是想找个好人嫁了,找到合适的,再把已婚的事实告诉对方。我找身边亲朋借钱都借遍了,再借不到了,只有通过相亲借或者要彩礼才能弄到钱。我知道自己错了。”2023年2月6日,李萍到案后辩解。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又新发现2名被害人。2023年8月14日,灵璧县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李萍隐瞒与他人结婚未离婚的事实,经媒人介绍,先后与王报、卓强等6人相亲,通过索要彩礼以及索要或借款的形式骗取钱财51万余元,已退还7.68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李萍的刑事责任。

2023年9月25日,灵璧县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萍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一审宣判后,李萍没有提出上诉。2023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本案列入其中。

灵璧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法院执行部门尽快追赃,及时将执行的彩礼款返还被害人。同时,针对农村“高价彩礼”等陋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深入宣传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民法典的规定,促进诉源治理,改变农村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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